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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漠大线适应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漠大线适应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黑水发〔2012〕329号)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工程第一项目经理部:

  省水利厅于2012年4月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漠大线适应性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和批复的请示》(管项一安[2012]1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漠大线适应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道工程起点位于漠河首站,终点位于大庆末站,线路全长926.50公里,本次工程对漠河首站、加格达奇泵站进行扩建改造,另新建道路1.70公里。工程占地面积19.1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8.4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0.68公顷。工程动用土石方总量为18.57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2.15万立方米、填方6.42万立方米。本工程总投资52081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5491万元。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于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95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19.12公顷、直接影响区0.83公顷。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352.48万元。下阶段要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复核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需要。

  (六)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期间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严禁随意倾倒弃土、弃渣,严格规范取土,控制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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