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职称外语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2007〕54号)文件规定通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绿化和市容专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工作满15年(含)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单。
(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文件规定通过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
(四)绿化林业专业基础
凡申报评审绿化林业专业工程师,除申报认定外,需通过由中评委组织的绿化林业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五)继续教育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申报者需经过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其中,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需参加基础培训初级班,培训1天,获得2学分。
(六)论文、论著
申报工程师需提交2篇在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撰写的、与本人工作和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评审材料,其中,至少有1篇文章在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人应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请在论文首页上注明“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必须是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
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职称评审报送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等不作为文章发表依据。
(七)其他
1、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除在申报当年取得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外,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近三年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3、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岗位缺额情况证明。
五、申报办法
1、单位人事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申请,结合单位用人需要、申报者业绩情况,统一组织申报。
2、申报者根据评审材料清单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所在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签署承诺书(附件5)。申报人在申报同时应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其所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没有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其申报材料。
六、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2年8月20日-9月7日,材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上海市园林职工学校(制造局路130号园林大厦1804室)
联系人:龚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53079972、53079973
七、评审费用
申报工程师的对象,每人收取评审费500元。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付清。
附件:1、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
2、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报告
3、制证信息表
4、个人申报信息表(交电子文档)
5、承诺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
编号:
单位(盖章):
申报评审专业:
姓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