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查(5月31日~6月10日)
省水利厅将对各地市上报情况和厅直水库管理单位排查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根据上报及抽查情况,形成全省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送水利部。
四、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完成排查任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次排查工作纳入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安排专门人员逐库落实排查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落实责任,确保质量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具体任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三)制定措施,严格整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类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措施,限期整改。水库管理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力争在今年汛前全面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险情和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水库,要研究制定应急运用计划,降低汛限水位控制运用,加强工程监测与巡查,实时掌握险情发展趋势,完善下游预警预报,制定应急抢险预案等。
对存在重大险情和隐患的大中型和重要小Ⅰ型水库,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并于6月20日前将论证结果专题报省厅水管处。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地要认真落实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人员安全转移避险方案,加强水雨情监测和预测预报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依照批准的运用计划、调度规程进行水库调度,除险加固的项目必须通过验收才能投入蓄水运行,正在实施险险加固的项目要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度汛安全的关系,未实施除险加固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要求控制运用。要落实水库防洪应急预案、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做好防汛的各项目准备工作,确保水库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