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环办函〔2012〕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2012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2012年河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实施,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河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豫政〔2011〕96号)等精神,以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为主线,以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支持和服务于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出发点,全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水平,为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做出贡献,监管重点工作如下:
一、稳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实施《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稳步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做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
(二)加强危险废物环保执法。从严打击违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高发势头,严格监管多晶硅、黄金冶炼行业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
(三)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工作。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查程序,严格审核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资质。
二、强力推动铬渣无害化处置
(四)完成巩义、新密、开封、新乡、安阳5市铬渣治理任务的验收工作;强力推动义马铬渣无害化处置进程,年底前全部完成历史堆存铬渣处置任务。
三、认真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及规划实施工作
(五)配合做好《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