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实施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模式的通知
(豫环办〔2012〕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环境监察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省环保厅制定印发了《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模式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2012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对我省创新环境监察模式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进一步推广扩大成果。为加快我省环境监察执法模式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指南》是我省各地多年来探索环境监察执法方式,破解执法工作难题,不断适应新时期日益繁重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任务,而总结提炼出来的一套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指南》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指南》的学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强力推动实施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环保厅成立以段金生副厅长为组长的“实施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模式领导小组”(附后),各级环保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要求,将“责任网格化、执法模板化、管理分类化”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三、深入宣传学习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组织学习,通过开展讨论、制作展板、召开培训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学习工作,充分领会《指南》精神实质。尤其在“管理分类化”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向监管对象做好宣传工作,取得理解与支持,明确分类管理是环境监管部门提高执法效能所采取的一种措施,目的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环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消除企业的抵触情绪。
四、细化工作任务
推进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模式,共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3月,各级环保部门按照《指南》中“责任网格化”的管理要求,完成辖区内主体网格和单元网格的划分和责任目标签订工作,并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监察网上公示,4月5日前上报省环境监察总队备案。
第二阶段:2012年4月,各级环保部门按照《指南》中“执法模板化”的要求,采取省、市、县逐级培训方法,完成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据执法模板从事现场环境监察的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