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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的通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的通报
(云国土资勘〔2012〕3号)


各地质勘查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和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2011年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概述

  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事关地质勘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厅对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地质勘查资质监管工作。

  (一)开展地质勘查质量大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促进地勘行业行为自律,自觉抵制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积极营造守信用、重质量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地质勘查质量检查工作要求,我厅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地质勘查质量大检查工作。质量大检查对了解我省地质勘查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促进地质勘查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推进地勘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培训学习

  为让地质勘查单位切实掌握和了解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于5月26日至27日举办了全省地质勘查单位共计150人参加的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培训班,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及信息中心的领导专家到会作指导,通过培训学习,各地质勘查单位掌握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要求,掌握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方法,为我厅有效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了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注册及申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工作要求,全省94家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了网上注册,注册率100%,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做到部、省共管,逐步规范。

  (四)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0】14号)文件要求,于2011年11月印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勘〔2011〕9号),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本单位年度执业情况自检,并确定26家地质单位作为抽查对象,抽查率30%,92家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了2011年执业情况自检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率99%,对抽查的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管抽查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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