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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团市委、各县(市、区)

  (二)春风行动助你就业。1月10日---3月31日 ,在全市开展以“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和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调查,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和企业招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加快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农民工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不断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年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三)开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调查,收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帮助农民工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在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过程中,组织专业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相关职业培训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技术指导,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志愿者向从事危险性行业和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劳动保护能力。全年完成农民工培训7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3万人)。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各县(市、区)

  (四)小额贷款扶持农民工创业。加大农民工回乡创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简化小额贷款担保手续,积极向农民工提供信贷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五)加强农民工劳动争仪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仲裁机构争议处理效能。推广多方联动、巡回仲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等快速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的经验做法。对重大集体争议,通过政府主导、工会及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预警预测,提高监察执法效能。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大检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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