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区域分类管理
按照《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实行差别化的区域调控政策,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形成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特色鲜明的环境保护区域。
(一)提升沿黄经济区生态环境质量。
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善沿黄特色小镇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加强黄河干支流水环境保护及排水沟环境综合治理,全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指导工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应用高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装备改造提升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6大传统产业,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提高“三废”综合利用水平。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控制采暖期煤烟型大气污染。
(二)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风险防控。
编制实施宁东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明确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控。推动入园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解决工业固体废物、高盐废水污染问题。高度重视煤矿采空区的生态治理、恢复。到2015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矿井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综合脱硝、脱硫效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
(三)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
以沿黄各市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科学规划养殖园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提高农产品产地的环境质量,保障主要粮食产区的环境安全。建立农业环保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化、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强化秸秆禁烧执法管理。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业向集约、精细、生态、高效方向发展。
(四)保护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生态环境。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内,原则上只建设与葡萄及葡萄酒产业有关的项目,且须符合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相关政策。严禁在保护区及其周边5公里范围内,开工建设石油、化工、建材、制药、采矿等对保护区土壤、水体、大气造成污染,对葡萄产业发展造成影响的项目。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范围内现有企业进行排查,关停、搬迁影响葡萄种植的小型污染企业,监督大型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在治理达标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基地内葡萄酿酒企业、酒庄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五)强化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生态环境保护。
以加强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生态屏障为抓手,按照建设“1+9”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的战略部署,加快固原市和宁南9县(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市和城镇环境质量。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全部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三河源”(清水河、泾河、葫芦河)综合治理,加大六盘山、罗山、哈巴湖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云雾山、南华山、党家岔(震湖)湿地、火石寨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功能。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切实做好固原盐化工循环经济扶贫示范园区污染防治,推进马铃薯淀粉废水处理技术研发及污染治理工作。
(六)严格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管理。
加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强生态恢复,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增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基本稳定。对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维护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完整性。
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一)强化工程减排措施。
1.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加强排污企业运营监管,以提高处理能力为重点,推进沿黄经济区工业园区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所有工业园区,必须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者经论证后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已实行集中治理的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到2015年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加大造纸、印染、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工艺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所有发酵、医药、化肥企业必须建设脱氮设施,合成氨生产企业工艺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氨氮(NH3-N)排放浓度要力争低于30mg/L,吨氨产品废水排放量低于10吨。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集污管网建设。沿黄市、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其他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标准。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脱氮除磷能力。重点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鼓励适度集中、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生态养殖、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配套建设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推行清洁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率达到50%以上,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
到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比2010年的24.0万吨、1.8万吨分别减少6.0%(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6.3%)、8.0%(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8.0%)。
专栏3: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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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重点项目: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银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青铜峡市污水处理厂;固原市污水处理厂;中卫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中宁县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厂重点项目: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红果子污水处理厂、西吉县污水处理厂、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和海原新区污水处理厂等。
再生水利用项目:银川市第二再生水厂、石嘴山市第三再生水厂、吴忠市第二再生水厂、固原市第一再生水厂、中卫市第二再生水厂等。
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项目:宁夏科进峡光有限公司、宁夏宇华纸业有限公司、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造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夏富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固原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废水治理项目等。
工业企业氨氮减排重点项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富荣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圣花米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昊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天峰化工有限公司等氨氮废水治理项目。
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重点项目: 5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防治工程,20处畜禽污水回田灌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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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部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稳定达到90%以上;自备电厂、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加强集中供热,对20蒸吨以上锅炉安装脱硫设施,加快工业锅炉结构升级。
专栏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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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公司自备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烟气脱硫设施技术改造、宁夏天瑞发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改造工程、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改造工程、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改造工程。
石化企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业务部)催化裂化硫回收工程、宁夏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催化裂化硫回收工程。
钢铁企业烧结机二氧化硫治理项目:中卫市跃鑫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宁夏新华冶炼集团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
工业炉窑二氧化硫治理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化肥业务部)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宁夏开元丰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火电企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发电集团马莲台发电厂、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鸳鸯湖电厂、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工程。
水泥窑炉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改工程、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宣和分厂)低氮燃烧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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