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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十二五”面临的压力和机遇。

  1.面临的压力。

  “十一五”以来,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受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我区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结构性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遏制,生态环境脆弱的制约瓶颈依然存在,环境保护体制不顺、机制不全、投入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环境状况与构建和谐富裕新宁夏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不断加大。

  一是污染减排压力加大。我区产业结构以煤炭、电力、煤化工为主导,倚重倚能特征突出。随着“十二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资源、能源消耗将持续增加,在减排潜力空间减少、约束性指标增加的情况下,“十二五”减排任务异常艰巨。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增加。黄河支流清水河、茹河个别监测断面为劣Ⅴ类水质,除四二干沟外,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6大主要排水沟入黄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由于环境容量小,改善难度很大。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仍不稳定,固原市、中卫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及石嘴山市的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较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薄弱,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三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加大。随着我区化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运输日益频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电子垃圾等带来的环境风险日益突显。辐射环境安全压力不断加大,输变电工程、通讯基站以及大型电磁发射设备等引发的电磁辐射影响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是满足群众环境诉求的压力加大。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解决产业布局不合理带来的环境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五是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压力加大。一些地方仍没有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没有走出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误区;一些工业园区环保措施不到位,环境监管形同虚设,集中治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企业环保意识仍相当淡薄,违法超排、偷排等现象时有发生。

  六是环境监管能力适应形势需要的压力加大。环境监管能力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南部山区的大部分地区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突出。监管机构不全,环保人员缺乏,业务素质偏低。环境预警应急、监察、监测、科技、规划能力薄弱,短时间难以实现根本性改变。基础工作较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2.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的重要时期。推进环境保护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随着国内外环境形势的深刻变化,我区环境保护既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一是“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为推进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二是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措施,为高起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三是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将宁夏沿黄经济区纳入全国重点开发区和“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确定为十八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全国五大能源建设重点开发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之一;将以六盘山为主的黄土高原区纳入全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加快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撑。

  从自治区层面看,一是“十二五”期间,我区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的宏伟目标,为推进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营造了氛围,提出了要求。二是随着全区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长,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将显著增强,为我区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更大规模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和经济保障。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和新的历史机遇,环境保护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污染减排、质量改善、风险防范与均衡发展,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宁夏作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制为抓手,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优化发展。统筹川区和山区、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清洁发展、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改善环境为目标,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预防,将环境保护融入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坚持环境优先,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严格实施区域性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治污设施建设,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

  --创新机制,拓展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管体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解决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培育和完善科技人才队伍,以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人才支持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

  --政府主导,协力推进。落实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机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协力推进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环保惠民,促进和谐。坚持办理环保实事,不断改善饮用水、地表水、空气、土壤、生态等要素环境质量,逐步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三)战略目标。

  实施环境保护“13568”战略:“1”是指围绕一个目标,即: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3”是指明确三个重点,即: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5”是指突出五项任务,即: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制;“6”是统筹六大区域,即:沿黄经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农产品主产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中南部山区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分布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8”是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到2015年,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初见成效。

  (四)规划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2.6万吨、1.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分别控制在36.9万吨、39.8万吨以内,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黄河干流国控出境断面水质类别稳定控制在Ⅲ类,黄河干流国控、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5%,其他地级市达到8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功能区噪声平均值达到标准要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天然本底水平。

  --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5%,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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