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星河都市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12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增星河都市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京文[2011]2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星河都市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原因 |
1 | 785502034 | 星河都市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615室 | 传统寿险;分红寿险;航空意外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健康保险;养老保险 | 未核准 | 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