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幼儿师资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市、县区教师培训体系,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组织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的培训,在全国校长发展学校、兰州市教师发展学校、全市名师工作室中,加大培训幼教师资的数量,整体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
(四)完善幼儿园师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任职条件,并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市、县区政府要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到位。
六、科学施教,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一)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定出台《兰州市幼儿园办园标准》和《兰州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甘肃省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甘肃省幼儿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科学设置课程内容,综合开展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活动。不得开设超越幼儿发展阶段的课程,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幼儿园都应成立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营造家园共育的良好环境。加强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二)加强全市学前教育科研机构建设。依托市教科所和部分示范性幼儿园,组建市级学前教育科研中心,统筹全市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为提高全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促进幼儿园形成办园特色。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学前教育科研机构。
(三)完善幼儿园评价体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兰州市幼儿园绩效评价办法》、新修订的《兰州市幼儿园分类评估标准》,开展幼儿园绩效评估和分类评估工作。围绕儿童、教师、设施、课程等基本要素的开展评价工作,引导、激励、促进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管理水平、教研能力,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升各类幼儿园办学品质。
七、强化职能,形成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一)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政府要建立由主管领导挂帅,教育、编制、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建设、规划、房产、城管、综治、安监、物价、卫生、人口、食药监、质监、工商、妇联、残联等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一至两次,政府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事项,破解改革与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