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决策,统筹规划。制定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统一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对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四)注重实效,整片实施。坚持“技术优、投资省、扰民少、效果好”的原则,将节能潜力大、资金回收快的项目或小区优先列为改造对象。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既有居住建筑实施整片统一改造。
三、总体目标和要求
根据建设部“十二五”节能改造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需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总量35%的节能改造。经统计,我市“十二五”应完成5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年均100万平方米,各县区改造任务根据省建设、财政部门下达指标分解落实。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点节能工程,已列入各级政府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也是提高房屋居住舒适度、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温暖工程,各级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人员、资金、政策等诸方面给予有力支持,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四、改造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改造范围
1.2007年10月前竣工验收,且能继续正常使用20年以上的居住建筑。
2.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的居住建筑。
3. 达不到《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GJCI29--2000/J682001)要求的居住建筑。
(二)改造内容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及地面(含架空地面和带地下室地面)节能改造。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包括安装热计量表、温控阀,实现分户计量、分室控温。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主要指热源燃烧系统、循环系统和输送系统的智能控制改造,实现室外温度补偿、风煤联动和变频自控运行及水力自动平衡,提高供热效率。
以上3项改造内容可在1个项目中综合实施,选择3项以下的改造时室内热计量及温控改造必须实施。
(三)改造方式
1.供热计量系统。(1)分户热计量改造。采取在小区供热管网和单元回水系统加装平衡阀和热量表,室内加装温度调节阀及热计量装置,实行单元(楼栋)热计量和用户热分配方法改造。水平双管系统可在入户管加装热量表进行计量。(2)供热系统改造。对热源加装变频装置,对热源设备和循环系统进行自动化调节。在供热主、支线管网和用户单元回水系统中改造安装温度调节阀,使整个供热区域温度趋于均衡状态。应用无机传热技术将锅炉排放的余热回收,增加炉膛温度。(3)创建GPRS热网和用户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单元控制器(带传输模块)和移动公司GPRS网络,实现热换站(锅炉房)和用户热计量管理系统的遥控、遥测功能。实时采集储存热力参数,建立数据库,为供热部门提供准确、科学、有效的数据,提高运行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