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力度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力度的通知
(冀建房〔2011〕80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提高我省住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水平和科技含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的通知》(建住房[1999]98号)、《关于印发<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宅[2000]274号),我厅决定加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的意义

  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是以住宅小区为载体,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为总目标,通过示范小区引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住宅建设综合质量和整体效益。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把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住宅成套技术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住宅技术体系;把提高住宅功能质量、环境质量作为前提,满足广大居民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需求;把康居示范工程作为样板,引导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

  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任务

  各地要把组织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作为提高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水平,推进住宅产业成套技术应用的重要抓手,从2012年起,各设区市每年要选择1~2个规划设计水平高、应用住宅产业成套技术、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方向并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住宅建设项目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同时,对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预审列入实施项目的住宅小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及时申请达标考核验收。

  三、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住宅小区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大中城市住宅小区用地规模不宜小于8公顷;小城市住宅小区用地规模不宜小于6公顷;小城镇住宅小区用地规模不宜小于3公顷。住宅小区的建设应符合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综合配套的要求。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资质审批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三)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项目,要求计划指标落实,用地落实,资金基本落实,产业现代化目标明确。

  (四)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有关住宅产业化的内容应体现一定的技术集成及部品集成,符合《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成套技术量化评价指标》的要求。

  (五)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应对地方住宅产品的系列开发、工业化生产、配套供应,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并具有地方居住特色和建筑文化传统。

  (六)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应在2~3年内建设完成。

  四、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和管理

  (一)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指导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我省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申报、组织管理和协调等工作由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和落实申报项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