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系方法。1.省级领导联县联村联户。省级领导每人联系1-2个贫困县(市、区),并在每个联系县联系1个贫困村,联系特困家庭总数不少于5户。2.部门联村,纳入参与范围的单位根据干部人数和单位性质分别联系一定数量的贫困村。3.干部联户。在所属单位联系的贫困村中,地厅级干部每人联系特困家庭不少于3户、县处级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2户、其他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1户。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村入户的办法进行,保持全年联系工作不断。联系特困户的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职时,由联系单位确定新的接替人选。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不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不脱钩。
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省委成立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省委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都要成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明确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过程的重大任务。具体要求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推进。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确保“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开展。
(二)统筹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年度工作进度,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把开展这项行动同做好日常工作、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结合起来,同推进“三农”工作、扶贫攻坚结合起来,同加强信访下访工作、维护农村稳定结合起来,同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起来,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结合起来,同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共同推进、协调发展。
(三)严明纪律要求。联系村的单位原则上一年进村不少于4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联系特困户的干部一年入户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周。要轻车简从,严禁层层陪同,严禁收受礼品;进村入户干部原则上住在村里,村里确有困难的由乡镇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派出单位要提供必要条件;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群众发展意愿,尊重地方组织领导,不得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尽力帮助解决,单位和个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做好跟进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