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民政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利用讲坛、论坛、集中培训和以案释法等形式,不断强化民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法律风险意识,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配合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民间组织”活动,依法规范和促进民间组织建设;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配合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村”、“民主法制社区”的创建活动。
二、加快推进职能转变
5、加快推进民政管理服务方式转变。积极探索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加快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救灾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制度。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探索民生保障、福利慈善、社会组织、专项事务管理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金引导、提供管理服务信息等新型管理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6、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重大决策事项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为社会和群众办各种实事好事要注重符合必经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民政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简化程序,依法规范,积极推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8、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做好与民政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务信息的需求。搞好民政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政务新闻,通报民政有关工作情况以及对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