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2011版)》的通知
(冀建城〔2011〕79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用事业局):
为有效应对全省城市道路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有关要求,省厅对2007年制定的《河北省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更新,现将2011版预案文本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本辖区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河北省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2011版)
目录
1 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2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2.3市(县)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日常维护
3.2预警支持
3.3隐患处置
4 处置程序
4.1事故分级
4.2预案启动
4.3响应程序
4.4新闻发布
5 应急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医疗保障
5.5物资保障
5.6经费保障
5.7监督检查
6 应急结束
6.1结束程序
6.2事故调查
6.3总结建议
6.4恢复重建
7 附则
7.1管理与更新
7.2沟通与协作
7.3奖励与责任
7.4制定与解释
7.5预案的生效
8 附录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应对全省城市道路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城市道路桥梁事故分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建立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三级预警应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