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名副实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机构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17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名副实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兼业代理机构变更险种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11]10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捷之信汽车维修服务部”的保险兼业代理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已核准机构到我局换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二、不予核准“北京名副实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2.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审批结果 |
1 | 747539039 | 北京捷之信汽车维修服务部 | 险种变更 | 机动车辆保险 | 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