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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奥耐特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奥耐特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17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奥耐特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11]10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奥耐特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已核准机构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已核准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市通州利华汽车修理站吉顺旺驰分店”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102397491北京市潞通惠汽车修理部北京市通州区通惠北路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2L31156174北京军旺利汽车维修中心北京市平谷区大发路36号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核准
3101181680北京奥耐特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东路66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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