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根据高校的需求,组织创业政策制定专家、创业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人士,特别是大学生创业典型进校园,开展创业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和本地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创业环境,掌握创业政策,坚定创业信心。各级创业培训机构要大力实施创业培训工程,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实训和开办企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开展高校创业指导教师培训,指导高校建立创业培训工作机制,把创业培训与创业课程体系相结合,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能力。依托现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采取购买、挂牌等方式,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按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要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产业集聚区建设相结合,与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积极作用。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要积极推荐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项目,组织开展创业大赛等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上创业道路。
(四)扎实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进校园。要主动加强与当地高校的联系,及时将职业培训政策、培训信息送进校园,引导高校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专业特点,选择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要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宣传咨询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或技能鉴定的,要按规定落实好相应补贴政策。
(五)大力提升高校就业指导人员服务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举办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为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开展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对有参加职业指导培训需求的高校就业指导人员,要主动提供职业指导培训服务,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按规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要支持高校丰富和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提高高校就业指导的实用性。
二、深入推进实名制就业服务
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难点。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登记,主动服务,加强帮扶,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一)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底数。各地要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和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对2012届高校毕业生,各地要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托管、与教育部门加强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走访入户等多种渠道,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掌握这些人员的底数和就业需求,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