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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沈安监发〔2012〕35号)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印发201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综治办发[20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采取集中宣传、重点宣传的方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本次综治宣传活动时间为2012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三、宣传形式

  1.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2.采取街面咨询,设置标语牌和广告栏,发放宣传画册、宣传资料,举办图片展、成果展,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以及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

  3.通过召开培训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举办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悬挂宣传横幅、条幅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

  四、活动内容

  1.认真开展宣贯《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安全生产法规活动,制定我市安监系统培训计划,筹建宣讲团,采取普遍宣讲和重点宣贯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活动。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安监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使安全教育和综治教育深入基层。

  2.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活动。根据市里统一安排,6月10日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当天,在咨询日主会场摆放各类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同时,举办沈阳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展,全市24家省级安全文化企业现场展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当天,全市各区、县(市)均设立咨询分会场,开展丰富多彩的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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