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安监发〔2012〕37号)
各有关区、县(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期间我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结合我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现将《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安监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认真组织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各类隐患,解决突出问题,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1.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报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2012年沈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巩固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制定2012年沈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1.各区、县(市)安监局和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2.全面排查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