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沪卫医管〔2012〕013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三级医疗机构:
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结合卫生部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各医疗机构要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作为加强医院管理和推进改革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预约诊疗服务的具体主管院级领导、主管部门及管理人员,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预约诊疗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管理、预约号源分配管理、医务人员出诊管理、社区转诊预约、预约人员的规范化培训、预约服务效果评价及监督检查等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一)完善医疗资源调配。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出诊管理,根据预约情况科学安排预约出诊医师、诊室等医疗资源,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的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二)设计合理的服务流程。各医疗机构要设计科学合理的预约诊疗服务流程,建立医学检查项目集中平台预约,加强预约诊疗服务专业化建设,为患者提供8小时以上的预约诊疗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预约号源动态调配,并能通过医院的预约诊疗系统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开展情况的数据统计信息。
(四)加强患者预约管理。各医疗机构的预约患者信息要完整、翔实,要建立预约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提高患者的满意度,预约患者满意度≥85%。同时,各医疗机构要向患者告知爽约的约定,制定取消预约的程序,降低患者的爽约率,患者平均爽约率≤10%。
三、进一步扩大门诊挂号预约号源
各医疗机构要以多种渠道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门诊服务台预约及自助预约机等),并逐步增加用于预约的门诊号源。到2012年底,三级医院门诊普通号源要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率≥50%,月平均实际预约率(所有号源)≥40%,月平均复诊预约率≥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