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中高级会计人员培养。根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中高级会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为目标,以会计专业技能培训和资质培养为重点,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专业师资力量,通过集中培训、网络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精通财会业务、熟悉市场规则,掌握金融、法律、内部控制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参与重要管理决策、解决复杂经济问题的高层次会计管理人员,带动和引导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积极试行总会计师制度。根据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的要求,在行政事业单位试行总会计师制度,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履行职能,规范会计核算、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在市级公立医院和公办高等(本科)院校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同时,指导推动各区县行政事业单位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制度。二是建立本市行政事业单位中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基地,完善中高级会计人员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拟任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完善对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的管理。
(三)加快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会计领军人才是会计人员队伍中能够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的高水平会计人才,是会计事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推动力量。一是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要鼓励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会计人员参加全国和本市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促进优秀会计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市财政局将加强对会计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培养和使用,在会计制度贯彻实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加强重大会计课题研究等方面,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三是建立与完善会计领军人才的考核机制,探索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与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总会计师岗位竞聘等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推进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计职称制度是长期形成并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一项培养会计专业人员的制度,是提升财会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措施。一是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要鼓励符合相关条件的财会人员积极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二是市财政局抓紧做好本市高级会计师基础信息统计调查,研究制定本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形成本市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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