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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


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以及《山东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全省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鲁科工爆〔2012〕12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2〕15号)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及四次重点行动为载体,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技术进步和安全文化建设为主要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行动

  结合民爆行业安全工作实际,针对全年各个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监督检查,做到超前预防。第一次重点行动是以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为重点,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的总结分析工作。第二次重点行动(第二季度),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第三次重点行动(第三季度),以汛期安全为重点,全面落实防汛、防高温、防雷电、防倒塌等工作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第四次重点行动(第四季度),以国庆长假和冬季安全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做好防霜冻、防静电、防火灾、防滑倒等冬季安全工作,积极排查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各个阶段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全年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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