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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系统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工商执法“五严禁”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内容目标

  工商干部 “四不准”,即:不准犯自由主义,坚决整治背后乱发议论,搬弄是非,制造小道消息等不讲组织原则的行为,遵守政治纪律,自觉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准搞阳奉阴违,坚决整治对领导交办、安排的工作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诿扯皮或矛盾上交等不履职尽责的行为,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务实高效;不准私设“小金库”,坚决整治以单位名义为小集体或个人谋取利益、“坐收坐支”、私分钱物等违法乱纪行为,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严肃认真,公开透明;不准违反人事纪律,坚决整治在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违规干预下级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行为,遵守人事纪律,做到知人善任,任人唯贤。

  工商执法“五严禁”,即:严禁“随意执法”,杜绝主观执法,程序短缺,随意立案、销案等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禁 “趋利执法”,杜绝执法向钱看,乱收费、乱罚款,接受、索要各类市场主体和案件当事人钱物、吃请和其他消费活动的现象,做到廉洁执法;严禁“倾斜执法”,杜绝做假案、办人情案,以案谋私、以照谋私的现象,做到公正执法;严禁“野蛮执法”,杜绝言语、行为粗暴,重处罚,少沟通,缺失人性化执法等现象,做到文明执法;严禁“懈怠执法”,杜绝对无利可图或纠管有风险的违法行为互相推诿“礼让”,视而不见,该管不管的现象,做到高效执法。

  通过集中组织开展纪律整顿活动,力争使每名工商工作人员对“四不准”、“五严禁”等规定入耳、入脑、入心,真正做到逐条铭记,时刻不忘,严格遵守。确保学习有触动,整顿有效果,思想有提高,面貌有改观,切实解决好工商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实实在在地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全省系统纪律整顿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集中学习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组织全体工商干部认真学习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工商干部“四不准”和工商执法“五严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等四个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等内容,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使每名工商干部清醒认识到工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严格执行“四不准”和“五严禁”等规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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