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3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中小企业局(经信委),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市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
开展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和《社会保险法》的具体体现;是逐步规范中小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好广大中小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抓手。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检查的责任感、紧迫感,紧密联系本地实际,认真梳理专项检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切实完成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
二、开展“三查三看”,及时整改提高
要严格按照渝人社发〔2011〕241号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内开展的专项检查进行“三查三看”。即: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看执法检查是否做了拉网式排查,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的目标;二查专项检查的内容,看执法检查是否做了逐户检查、检查内容是否逐条进行了落实;三查专项检查台帐,看是否及时建立了本辖区中小企业台帐,是否做到了内容详实、信息准确。对通过“三查三看”查找到的本辖区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立即组织整改提高,真正把专项检查做好做实。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适时对部分区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措施不力、工作飘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认真汇总分析,做好总结工作
要对专项执法检查基本情况及效果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统计相关成果数据,全面分析本辖区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现状、产业分布、存续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实现动态有效监管等情况。同时,要总结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按时报市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