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市“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暨消防队站建设督查考评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二:
全市“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暨消防队站建设督查考评方案
一、考评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统一组织考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评范围
1.全市86个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示范点(见附1);
2.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普及点(其他乡办事处、社区、村),随机抽取各地1个乡(镇)办事处、1个社区(村)。
三、考评内容
依据郑政办〔2011〕85号文件的要求,按照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示范点、普及点考评标准(见附2、3),对乡镇、街道办、行政村、社区“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考评,逐一验收,考评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同时,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消防队站建设工作情况(见附4)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人员分工
1.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人员,组成3个督查考评组,对86个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示范点进行现场考评;同时对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消防队站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结果由各组上报市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
2.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本辖区普及点进行现场考评,考评结果报市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
五、几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此次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各考评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标准,严抓细抠,严禁图形式、走过场,确保考评工作收到实际效果。各迎考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考评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
(二)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要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考评工作要统筹兼顾,不同项目的实地抽查可视情合并进行。
(三)各考评组要注意收集掌握各地工作亮点、特色及好的做法,考评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对于工作落实好的,效果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于工作棚架,落实不力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