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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三)中央企业直接行文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

  五、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光盘)两种方式报送。申报材料必须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清晰,实事求是。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要按要求胶封成册(附件7),一式五份。区县、集团公司等项目组织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对上报的全部材料要做好备份保存以备查。

  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版可通过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tjeic.gov.cn)下载。

  六、申报时间

  2013年度项目的申报截至日期为2012年6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章建新,李洪宾;83608057,83605992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确保项目质量。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拓宽工作视野,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公开受理、择优支持”的原则,在广泛通知、受理的基础上,把符合要求的好项目组织申报上来。原则上各区县、各集团公司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附件:1.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申请书(略)

  2.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3.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申请表

  4.2013年项目支出预算申请表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项目汇总表

  7.申报材料胶封要求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2
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
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我机构向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申报2013年度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一个,项目名称                   ,现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二、如期、真实地实施本机构所申报的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按时完成项目并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三、依法合规地使用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如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预定目标,将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机构法人签字: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申请表

  机构名称:                          单位: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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