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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合办关于杭州市2012年接轨上海推进杭州都市圈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2.加强沪杭区、县(市)间的合作交流。我市13个区、县(市)均已与上海有关区建立了友好关系,2012年,要进一步完善与上海友好区的经常性联系制度,定期交流合作信息和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合作内涵,“借船出海、借梯登高”,有条件的区、县(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在上海举办1-2次特色鲜明的招商活动;可选派干部赴上海友好区挂职锻炼,在互动中推进合作。市有关部门要为我市参与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构建平台、畅通渠道、创造条件,积极宣传推介杭州,不断深化沪杭经济合作,为各区、县(市)开展接轨上海工作牵线搭桥、搞好服务。
  3.以“七共”为重点,加快推进沪杭“一体化”。“七共”原则是我市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基本立足点。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化“七共”、推进“七共”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快沪杭在交通、旅游、医疗、社保、教育、邮政、信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一体化步伐,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工作。
  4.务实推进长三角专题合作。充分发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副主任方的作用,根据《长江三角洲城市合作(台州)协议》确定的长三角城市合作专题,明确专题牵头(实施)部门,积极组织实施长江三角洲城市合作专(课)题项目,与长三角其他城市携手推进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
  (二)推进杭州都市圈建设工作。
  1.推进规划实施。认真实施《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积极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发挥规划综合管理职能,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完善并实施都市圈综合交通、环境共保、旅游发展、工业发展、金融合作、信息化发展等6个专项规划,修编区域内相关规划。加大政策研究和支撑力度,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利益协调机制。
  2.开展项目合作。充分发挥专委会作用,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落实专委会工作制度,加强区、县(市)联动,加大项目协调和执行力度,以组织实施合作共建项目为载体,具体抓好规划的落实。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合力推进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杭州都市圈的重要任务,坚持打好民生牌,加快推进旅游、公交、医保、邮政、通信等一体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的共同治理。
  3.完善协调机制。巩固深化专委会和部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各专委会要完善工作制度并强化落实,以实施专项规划为抓手,以项目合作、活动开展和理论创新为重点,推进一体化建设。组建品牌专委会,建立法制工作、群众体育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企业的参与作用,建立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交流平台。强化节点县(市)合作,积极支持节点县(市)开展融杭活动,进一步增强合作共赢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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