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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八届职工技术比赛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八届职工技术比赛的通知
(厦府〔2012〕1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产业职工队伍,发挥职工技术比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和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努力学习新技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在创建“五个厦门”的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根据《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0〕79号)和《关于制订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项目“十二五”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爱拼会赢”为主题的第十八届职工技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A类比赛项目:(共20个)

  (一)数控机床(车、铣、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工)海峡两岸职工技能大赛项目

  (二)用电(安全)监察员/高级工

  (三)制冷工/高级工

  (四)厂内机动车(叉车)操作工/高级工

  (五)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技师

  (六)塔吊操作工/高级工

  (七)建筑镶贴工/高级工

  (八)保安员/高级工

  (九)中餐烹饪/高级工

  (十)汽车维修工/高级工

  (十一)模具设计师/高级工

  (十二)建筑架子工/高级工

  (十三)室内装修

  (十四)家政服务

  (十五)导游员

  (十六)有害生物防制员/高级工

  (十七)评茶员/高级工

  (十八)POS机操作员/中级工

  (十九)化妆美甲(厦漳泉同城化比赛项目)

  (二十)花卉园艺工/高级工

  二、行业(区)B类比赛项目(共21个行业(区)40项比赛)

  具体项目由行业(区)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及考评办公室,确定开展21个行业(区)比赛项目。

  (一)工程机械

  (二)铁路

  (三)航空(飞机维修、空中服务)

  (四)港务

  (五)汽车制造

  (六)通讯(电信、移动技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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