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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执法监察,配合土地督察。
  11. 扎实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按照“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要求,加大对未报即用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在全面完成“冬春季土地违法违规专项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等行为;对违法比例偏高、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整改不力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约谈问责,并采取暂停土地和矿产审批等行政措施;落实各级责任,努力构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下大力改变土地管理“一家管,多家用”的状况。
  12. 协助好土地督察工作。配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有效整改查处督察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关注被督察地区整改工作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和整改后续效果的跟踪回访,提升督察效能,扩大督察辐射功能。
  (五)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活力。
  13.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加快推进包括农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留地安置、换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多种模式,推行保权让利或转权让利,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
  14.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按照推进城乡统筹和充分保障农民权益要求,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推进30个重点示范镇和城乡统筹发展;抓紧编制全省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规模、布局和时序,实现全覆盖和全程监管,确保增减挂钩试点规范运行。
  15.探索国土资源管理改革试点。争取国家将西咸新区列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试点,将工矿用地列入用地管理改革试点,将榆林市列入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积极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改革试点,综合运用规划、计划、审批、供应、地价等管理手段,开展土地调控差别化政策的试点探索。
  16.总结提升改革创新的新探索、新经验。认真总结市、县在国土资源管理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好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将改革创新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四、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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