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化耕地保护机制建设。积极做好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继续促进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考核评价、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全程动态监测监管,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继续推进杨凌示范区基本农田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6.继续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改进考核方法。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和国土资源一张图,充分挖掘本地区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加强补充耕地日常监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继续探索多途径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的做法,改进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全面推进耕地质量等级变更监测和评价,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在全省2010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继续利用监管系统核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挂钩情况,并开展实地抽查,形成陕西省2011年度批准建设用地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通报。
7.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管控。依托“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管系统;强化耕地质量管理,全面推进耕地质量等级变更和评价,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优化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布局,提升管理水平。
(三)推进节约集约。
8. 完成节约集约指标的分解和考核。逐级分解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开展重点行业、区域和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评价,指导各市(区)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评价;完成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
9.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监管。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监管;做好201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10.推进节约集约制度建设。制定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2012年底前各市(区)基本建立起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框架体系;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评选对象,拉开创建活动层级;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利用好机制、好模式,促进节约集约理论创新;策划宣传节约集约模范地区和典型案例,促进全社会节约集约意识提高,进一步形成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