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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体工作
  工作目标:围绕宏观调控、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执法监察和制度供给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在保持土地调控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以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为主线,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既要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用地需求,又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既要保护耕地红线,又要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实现土地管理更加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宏观调控。
  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建设时序,统筹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各类产业建设规划的衔接;完成西咸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加强规划与二调数据的衔接;抓紧乡级规划审批和备案工作;做好咸阳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调整试点;完成《陕西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编制,为科学发展合理用地提供保障。
  2.实施计划差别化管理,合理安排2012年土地利用计划。合理确定2012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总量,进一步完善计划差别化管理政策措施,建设用地计划与供地率挂钩,提高计划管理有效性和针对性;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节能环保和连片扶贫、科技创新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保障陕南移民搬迁、“三农”、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建设用地,支持欠发达地区的合理用地;改革建设用地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建设流程、施工进度,采取分批点供,缓解用地指标紧张压力;加强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计划监管考核,确保计划有效执行。
  3.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加强对2012年供地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强化对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工业用地定额标准;提高存量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率,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有效提高供地率,加强用地的供后监管和及时报备,配合国土资源部推进低丘缓坡等劣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积极探索形成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的有效措施。
  (二)严格耕地保护。
  4.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解落实“十二五”期间528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对各市(区)进行督促指导,落实2012年度26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总结勉县、凤翔县、兴平市、志丹县4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情况,启动全省1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扩大示范效应;加快渭河流域、陕北沟道造地等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重大工程和示范县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启动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示范工程,重点对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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