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教育督导手段和方法,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依据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加强对学校的督导评价。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构建社会化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校长专业发展评价机制和学校发展性评价体制。
6.推进现代学校文化建设。学校文化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传统、校风和校貌的综合体现,具体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等内容。通过设计、总结、提炼、提升现有学校文化,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
1.2012年 4月底前,调查研究,制定《宁波市教育局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直属学校启动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宁波中学、宁波三中、宁波经贸学校、甬江职高、宁波万里国际学校5所学校为市属首批试点学校。
2. 2012年5月底前,试点学校制定《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学校实施方案》,市教育局进行指导审定。
3. 2012年6月至10月,试点学校根据方案展开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成立学校理事会或教育议事会,同时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文化建设制度、校长与教师专业化发展制度、现代课程制度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
4. 2012年11月,开展试点学校经验交流活动,总结试点学校的做法及经验,研究并完善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5. 2013年8月起,在市属学校扩大现代学校制度试点,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深入实施。
四、工作要求
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全局性工作,要从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主动配合,全力支持配合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为使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稳步顺利推进,市教育局成立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协调和分类指导等。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各试点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分工。政策法规处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指导和协调,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宁波市教育局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直属学校启动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波市中小学学校章程制订和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理事会或教育议事会的工作意见》等;组织处具体负责研究制订完善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及有关制度;人事处具体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宣德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督导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宁波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试行)》;市教育工会具体负责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