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项目成果推进处
研究提出全市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市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参与承办“6?18”并牵头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汇总下达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跟踪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统筹、协调全市央企招商工作,组织拟订央企招商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年度央企招商工作任务;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央企的招商工作;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央企项目生成、建设的各项工作,承担市央企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国民经济动员处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战略物资储备和征用计划;提出平战结合项目的建议,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审批;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重点工程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政府出资和受国家委托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标准、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具体负责政府出资项目的超概算复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建成后的评价工作;具体承办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和稽察特派员及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处
承担市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计划编制、跟踪督办、服务协调;将前期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提请市项目带动战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生成的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和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和年度资金平衡方案;协助做好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工作。
(十五)重点工程建设前期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点前期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检查、督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并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的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管理,指导协调二级储备库、三级储备库的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项目的培育策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