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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和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衔接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民政、档案,以及社保、就业和收入分配等发展政策、专项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承办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的审核;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医改配套文件的拟订和实施,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督促抓好医改相关工作落实。

  (九)金融与股证管理处

  研究区域金融、证券发展战略、规划及体制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拟订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政策措施,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规范全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指导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全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牵头研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方案;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的综合平衡,提出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调节地方经济运行机制;研究地方经济建设的筹融资机制,负责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项目资金筹措的协调工作;拟订全市产业基金、信托等直接融资市场的规划,并负责产业基金、信托的发行审批和监管;拟订全市借用国外贷款规划,对全市外债实行全口径管理,安排国外贷款建设项目;承担市借用国外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交通能源发展处

  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上报属于国家审批的项目;负责综合分析交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重大交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承办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核;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能源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工作;负责液化天然气总体规划建设、协调;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能源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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