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处
负责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服务贸易工作,承担服务贸易和技术进出口管理以及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承担市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服务外包产业促进工作和商务部服务外包产业的统计及发展资金的管理、申报工作;承担国际货代企业的经营资质备案登记及相关事务;承担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
(八)流通业发展处
负责拟订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管理、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社区商业、特色商业街建设,规范城市大型商业项目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专业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市场建设;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及其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推进内外贸对接、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指导、监督、管理拍卖、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旧货流通、直销等特殊流通行业;实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和措施;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组织和协调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招商和实施;承担与商贸行业有关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九)市场运行处
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市场运行调节、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协调处理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国内市场运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搞好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包括节日市场运行监测、市场供应等方面突发事件处理);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菜等商品的政策性储备,以及非政策性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的储备管理;组织协调副食品基地建设,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协调“双百市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推动农超对接,协助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十)食品安全处(酒类专卖处,对外称市酒类专卖局)
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以及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公布,综合食品安全的重大事项并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发布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提出市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扶持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项执法和年度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牲畜屠宰监督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酒类流通行业管理,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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