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工贸易处
负责拟订全市推动加工贸易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加工贸易业务的管理与协调及权限范围内的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开展加工贸易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负责加工贸易项下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联系协调相关口岸职能部门,做好“大通关”工作,促进“关贸”合作;负责重点出口企业、重大项目及特殊监管区的运行协调工作;执行国家加工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外贸经营秩序,配合海关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促进优化进出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审批和发放工作,配合商务部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世贸组织事务咨询联络处)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报审备案等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商贸行业立法工作,承担商贸纠纷的调查与协调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救济、普法教育和局机关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组织出口商品涉及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应对,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WTO合规性建议,履行商务部委托"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联络点"职责,负责向境内外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WTO有关咨询;调查、收集企业遭遇的国外贸易、投资、技术壁垒措施,以及企业的要求与建议,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垄断工作,协助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磋商和申报并提交商务部,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方面的工作。
(六)对外经济合作与台港澳处
组织实施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法规,拟订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含公民出境就业)、对外援助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境外投资工作,拟订推动企业境外投资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援助工作;拟订开拓国际市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海外厦门商品贸易中心(服务平台)的设立和运作;负责贯彻、实施外经贸国别(地区)和多边双边经贸政策;负责涉外经贸展览的管理;负责全市对台港澳和自由贸易区经贸发展工作,拟订和实施对台港澳和自由贸易区经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对台港澳和自由贸易区贸易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对台港澳和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政策、措施,开展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协调对台经贸相关事宜,管理本地行业协会或企业赴台举办商品展览活动以及在我市举办的涉台经贸展览,组织民间组织与台湾地区民间组织进行贸易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对台小额贸易,负责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进出口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台贸易有关事项的报批、协调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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