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市对外经贸、国内贸易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协调督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保障各种相关会议,督办会议议决的事项和领导批示;做好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财务经费、票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协调外事接待工作;承办全市经贸活动中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工作;综合商务工作情况;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组织或参与组织商贸业重大课题调研(交流)活动;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和行业政务信息、动态、文告、内参的编发;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与对口的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信息综合部门的协调联系。
(二)规划财务处
负责拟订全市商贸业发展的规划;编报市、区年度进出口计划和全市商务统计报表;监测、分析商务行业财务运行状况;承担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监测、调研;负责中央商贸扶持资金的统筹协调,负责外贸扶持资金的衔接统筹、组织实施以及资金审核;拟订外贸出口扶持政策,编制地方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做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扶持促进工作;协调促进银贸、税贸、汇贸、险贸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执行外汇、金融、出口退税、信保等政策;承担企业申请进出口银行信贷和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转申报工作;配合打击出口骗税、逃套汇等违法行为;负责外经贸电子商务推动等相关工作;协调必要的系统内审计及指导工作。
(三)对外贸易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货物进出口管理,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的申报和分配,负责特殊进出口商品经营资质的申报,签发各类进出口许可证件;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备案登记及相关事务;拟订外贸进口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企业参加国内促进出口专业展会的工作;配合使用及管理相关外贸扶持资金;指导企业加强进出口商品管理,研究和推广新的国际贸易方式;指导和促进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商贸企业的招商引资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促进外贸产品设计及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