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及其他相关工作;承担市局管辖的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相关注册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移送;负责全市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的信息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协同有关处室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工作;承担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九)企业监督管理处(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各类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监督管理工作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并负责相关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承担市局登记注册内资企业的年检工作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移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无照经营的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市局登记注册内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违法行为,负责市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逾期年检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协同指导全市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组织采集、管理和发布市场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负责对全市市场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承担市清理和规范经济类中介机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
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承担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在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查处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违法行为,承担全市外商投资企业逾期年检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广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广告经营行政许可工作,做好相关备案及统计工作;参与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媒体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户外广告管理机构、广告监测咨询机构以及广告行业组织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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