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安全监督与科技信息化处
承担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拟订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指导港航企业建立港口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全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局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重点码头、在建工程和航运企业的安全巡查,参与调查处理港口安全生产事故;承办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卫生除害专用处理场所审批;承办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过驳审批;承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以及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港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考核;承担港航大型设备的统计工作;指导港航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拟订港口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全港通信信息网络联网工作;组织、指导港航重大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研究、交流、推广及成果申报;指导港航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港区交通、消防、卫生等工作。
(八)港口物流处
拟订港口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港口水运与公路、铁路、航空、管道运输的衔接;承担市推动拓展港口腹地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港口腹地规划,协调内陆腹地“无水港”开发建设、配套铁路班列运输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港口对腹地的推介活动,开展港口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收集和分析发展港口现代物流业综合信息,组织开展重大港口物流课题调研,推动重大港口物流项目的实施;承担厦门港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联系海关、国检、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优化港口通关环境;承担港航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局直属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港航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归口管理和协调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等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离退休干部待遇审核办理及其安置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相关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政策的落实和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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