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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晋升方式:指(1)中级晋升副高;(2)副高晋升正高。

  表21:对外开展技术培训情况(附相关证明)

序号

培训名称

培训时间

地点

受训人次

培训内容简介

 

 

 

 

 

 

 

 

 

 

 

 



  表22:举办/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附会议通知或批文)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地点

举办单位

主要内容简介

 

 

 

 

 

 

 

 

 

 

 

 



  表23:邀请国内外专家或被邀请讲学名单(附相关证明)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讲学时间/地点

 

 

 

 

 

 

 

 

 

 

 

 

 

 

 

 


  七、中心工作总结
  中心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中心建设情况(运行管理、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
  2.工作开展情况(工程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开放共享,服务社会、企业,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等。附典型案例);
  3.获得社会与经济效益情况;
  4.存在问题;
  5.建设发展规划
  6.展现中心建设和运行风貌的数码照片2-3张。

  八、申请者承诺及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经核实,上述表格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愿对所填写的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依托单位(盖章)      

日期: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对其知识产权状况、产学研合作及项目载体实际能力等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                        

 

   

主管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7
  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表

  申请年度    

  企业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名称:                    

  依 托 企 业:                     

  设区市科技局:                    

  复评/初评:        上次参评年度: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数据按有关通知要求的统计期统计填报,表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2.本表各栏除特指依托企业外,只限填报中心的数据。
  3.本表要求所附的相关佐证材料(只需一套,单独装订)与报表一并附上。如有缺少,相关数据视为无效。
  4.填表时可用表栏下注分类代码(a、b、c……)指代相应内容。
  5.填表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特别说明的可在表末另页附简单说明供参考,并在相应表栏处注明。
  6.报送的纸质表件与电子表件的数据应完全一致,手写无效。
  7.纸质表件须经依托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章,以及设区市科技局审核盖章。
  8.本表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7份,左侧装订成册。

  一、依托企业概况(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附相关证明)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

 

是否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复审)时间

 

是否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认定时间

 

是否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认定时间

 

职工总数

专职技术人员数

 

年  度

     

     

销售收入(万元)

 

 

利  润(万元)

 

 

税  收(万元)

 

 

研发费用(万元)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指依200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研发机构(中心)概况

组建时间

 

技术领域

 

中心

负责人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任现职时间

 

电 话

 

中心

联系人

姓 名

 

办公电话

 

传 真

 

Email

 

移动电话

 

通信地址(邮编)

 

中心技术研发方向简介(300字以内)

       


  三、人员队伍
  表1:中心人员(填报当前数据;附聘任协议/合同等相关证明,学术技术带头人附相关证明并备注)

序号

姓 名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工作性质

参加中心

工作时间

备 注

 

 

 

 

 

 

 

 

 

 

 

 

 

 

 

 

 

 

 

 

 

 

 

 

合计

中心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中级职称   人,占中心总人数   %。


  1. 学术技术带头人: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专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省科技重大专项首席专家或专题责任专家。
  2.工作性质(可多选):a技术人员;b管理人员;c其他(文字说明)。
  3.技术人员:从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人员。

  四、研发条件
  表2:中心资产(填报当前数据;附相关证明)

固定资产: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工作场地

自有产权:     平方米

租  借:     平方米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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