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管理(分值:13) | 1.1方案制定(分值:3) | 1.1.1项目实施方案 (分值:1) | 制定或下发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分工,明确日常监管督导方式。 | 查看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 |
1.1.2绩效考核办法 (分值:1) | 制定或下发绩效考核方案或规定。明确考核方法、考核指标体系、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应用。 | 查看绩效考核方案或其他相关文件。 |
1.1.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分值:1) | 制定或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明确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 查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文件。 |
1.2管理和考核(分值:10) | 1.2.1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熟悉情况(分值:4) | 了解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考察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和规范。 | 每个区县随机访谈当地从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至少5人。 |
1.2.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分值:1) | 对基层承担服务项目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并考核。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人数3人以上。 | 检查考核记录及签到表。 |
1.2.3督导和绩效考核(分值:3) | 组织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重点考核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应用情况。包括: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和/或采取其他奖惩措施。 | 查看督导发现问题记录和督导报告;查看绩效考核报告和经费分配资料。并现场问询相关管理人员。 |
1.2.4数据审核(分值:2) | 核对上级卫生机构提供的业务数据与下级卫生机构业务完成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反映数据上报和审核情况。 | 核对区县卫生局提供的数据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数据是否相符。 |
2. 资金管理(分值:15) | 2.1资金下达及时性(分值:6) | 2.1.1预拨资金拨付周期(分值:6) | 2010年度中央和市级财政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不超过3个月。 | 通过财务账簿,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账时间。追溯中央资金下达时间,计算周期。 |
2.2资金支出合规性(分值:5) | 2.2.1支出合规率(分值:5) | 抽查5个专项,查看支出合规与否,据此计算合规率。 | 通过查账,调取项目支出原始凭证,查看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和资金使用效率。 |
2.3会计信息质量(分值:4) | 2.3.1专项核算(分值:4)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收支专项核算。 | 查看账簿设置的会计科目,是否在专项科目进行核算。 |
3. 项目执行(分值:64) 3. 项目执行(分值:64) 3. 项目执行(分值:64) 3. 项目执行(分值:64) 3. 项目执行(分值:64) 3. 项目执行(分值:64) 3. 项目执行(分值:64) 3. 项目执行((分值:64) | 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分值:10) | 3.1.1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值:2) | 辖区内常住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 健康档案建档率=居民个人健康档案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
3.1.2中医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值:0.5) |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医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 中医健康档案建档率=居民个人健康档案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
3.1.3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值:2) |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程度。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
3.1.4中医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值:0.5) |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程度。 | 中医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
3.1.5健康档案合格率(分值:2) | 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 现场复核。随机抽取5份常住居民的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均可),查看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健康档案基础内容填写情况。 |
3.1.6健康档案使用率(分值:3) |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数。 | 通过网络直报数据直接获得,现场进行复核。复核方法:按照门诊日志就诊情况随机抽取5份常住居民的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均可),查看其健康档案一年内,内容是否有动态记录。 |
3.2健康教育(分值:3.6) | 3.2.1抽查的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分值:2.6) | 健康教育资料的印刷和发放情况、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 | 现场检查。现场查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宣传栏,核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记录、出入库发放记录。 |
3.2.2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分值:1) |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不少于6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并有相应的健康教育活动主题。 | 抽取1-2个乡镇(街道),查看健康教育咨询活动记录,以及活动内容信息。 |
3.3中医健康教育(分值:0.4) | 3.3.1抽查的中医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分值:0.2) | 每年应有4次以上中医健康教育资料的印刷和发放情况、中医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 | 现场检查。现场查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健康教育宣传栏,核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记录、出入库发放记录。 |
3.3.2中医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分值:0.2) |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面向公众的中医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并有相应的中医健康教育活动主题。 | 抽取1-2个乡镇(街道),查看中医健康教育咨询活动记录,以及活动内容信息。 |
3.4预防接种(分值:4) | 3.4.1抽查的1岁儿童脊灰疫苗接种率%(分值:2) | 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区县随机抽查20名满1岁的儿童,核对预防接种卡中脊灰疫苗接种率。 |
3.4.2建证率(分值: 2) | 建证率≥95%。 | 抽查1处托幼机构在学儿童30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资料。 |
3.5传染病防治(分值:6) | 3.5.1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分值:3) |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 抽查数据。抽查考核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0年某1个月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 |
3.5.2传染病管理(分值:2) | 按有关要求对非住院艾滋病等相关传染病人进行随访管理,对结核病人进行督导服药。 | 查看病人随访、督导服药等工作记录。 |
3.5.3提供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分值:1) | 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 查看有关宣传、咨询工作记录。 |
3.6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分值:5) | 3.6.1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值:3) | 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抽查档案数应满足有5份真实档案,包括新生儿1份、1岁以内1份,1-3岁3份。)在5份真实的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5份全部抽取)。 |
3.6.2新生儿访视率%(分值:2) | 新生儿访视率≥90%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正式户口活产儿中接受过访视服务的人数/年度辖区内正式户口活产数×100%。 |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县或区随机抽查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新生儿访视记录》,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抽查5份档案)在5份真实的《新生儿访视记录》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5份全部抽取)。 |
3.7孕产妇健康管理(分值:6) | 3.7.1抽查的产前健康管理率%(分值:2) | 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段内活产数×100%。 |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区县随机抽查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核查档案数应满足有5份真实档案)。在5份真实的健康管理档案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5份全部抽取)。 |
3.7.2高危孕妇管理率(分值:2) | 高危孕妇管理率%=辖区内管理的高危孕妇数/同期同地区高危孕妇总数×100%。 | 检查地段高危孕妇登记册。 |
3.7.3产后访视率(分值:2) |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接受产后访视的产妇数/同期同地区活产数×100%。 | 抽查数据。在5份真实的健康管理档案中,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不足5份全部抽取)。 |
3.8老年人健康管理(分值:3.6) | 3.8.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分值:1.6) | 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 现场复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公示。 |
3.8.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分值:1) | 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 抽查5份健康体检表,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完整的合格,1项未填即为不合格。 |
3.8.3本市户籍60岁以上无保障老年人体检率(分值:1) | 为本市户籍60岁以上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 体检率=已体检人数/辖区内户籍60岁以上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数×100%。 |
3.9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分值:7.2) | 3.9.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值:2)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0%。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省(全国)近期高血压患病率指标)。 | 现场复核。每个区县随机抽查5份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
3.9.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值:2.6)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规范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 |
3.9.3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分值:2.6) | 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
3.10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分值:7.2) | 3.10.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值:2) |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100%。辖区糖尿病患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省(全国)近期糖尿病患病率指标)。 | 现场复核。每个区县随机抽查5份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是否真实,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
3.10.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值:2.6)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规范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 |
3.10.3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分值:2.6) |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人数×100%。 |
3.1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分值:5) | 3.11.1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值:3)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 抽查数据。督查的每个区县随机抽查至少5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是否按国家规范的要求填写。规范管理: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年至少1次健康检查。 |
3.11.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分值:2)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75% (按户籍)。 | 查看报表等相关资料,并通过电话、访视等方式,在抽查街道、乡镇抽查5个重型精神病病例,核实真实性。 |
3.12中医健康管理(分值: 2) | 3.12.1中医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分值:0.4) | 中医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应占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的15%。 | 同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的考核方法。 |
3.12.2中医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值:0.4) | 中医高血压健康管理率应占高血压健康管理率的20%。 | 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和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的考核方法。 |
3.12.3中医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值: 0.4) | 中医每年至少1次面对面随访。 |
3.12.4中医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值:0.4) | 中医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应占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的15%。 | 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的考核方法。 |
3.12.5中医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值:0.4) | 中医每年至少1次面对面随访。 |
3.13中医药应用(分值:2) | 3.13.1中医药服务(分值:2) | 中医科设置。 | 设置中医科,设置中药房,并有相应的设备;张贴中医宣教展板。 |
中医适宜技术。 | 提供5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使用统一的适宜技术登记本,记录完整、真实。 |
中医专业知识考核。 | 抽2名中医人员进行专业知识考核。 |
3.1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分值:2) | 3.14.1印发相关文件(分值:0.5分) | 印发相关文件,明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具体内容和工作职责。 | 查正式文件。 |
3.14.2聘任协管员(分值:0.5分) |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聘任协管员。 | 查聘任资料。 |
3.14.3培训协管员(分值:0.5分) | 对协管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 查培训资料和记录。 |
3.14.4协管工作开展(分值:0.5分) | 开展了区县卫生局确定的协管服务。 | 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查工作记录。 |
4. 项目实施效果(分值:4) | 4.1项目实施效果(分值:4) | 4.1.1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分值:2) | 居民对所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 每个区县随机访谈当地常住居民至少5人。被访谈居民是抽查单位辖区内常住居民,重点是65岁以上老年人和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0~36个月儿童的家长。 |
4.1.2居民知晓情况(分值:2) | 城镇居民知晓率≥85%,农村居民≥80%。 | 现场查阅有关资料。 |
5. 项目执行综合情况(分值:4) | 5.1项目执行综合情况(分值:4) | 5.1.1被考核地区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和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分值:4) | 综合评价被考核地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项目进展、对考核的配合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重大失误和缺陷: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完整;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重大问题;资金不到位或未及时到位情况严重,较大地影响了项目执行;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差;项目管理者不了解项目方案;档案真实性有严重问题等。 | 分别由组织管理考核小组专家、资金管理考核小组专家、项目执行考核小组专家和考核组全体成员,根据考核了解的情况和感受,对督查的区县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视程度、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项目进展、考核配合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失误或缺陷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并列举扣分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