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社管中心:
根据卫生部要求,2011年我市创建了一批管理科学、服务规范、居民满意度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市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从中评选出8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3号)和《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2〕4号)要求,2012年将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现将《2012年北京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2012年北京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深化服务功能落实,树立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品牌形象,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卫生部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在2011年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按照《北京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及标准》),力争在2012年创建8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家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机构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绩效,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和标准
以《关于开展北京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1〕16号)》和《指标体系及标准》为基本条件和标准。
三、创建范围
除2011年通过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的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所有经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正式运营一年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