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财办〔2010〕187号)
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0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以建设阳光财政、法治财政、效能财政为目标,以推进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要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加大力度,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拓展财政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特别是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涉及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重点是相关处室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三农三牧”、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加大公开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筛选整理旧信息。对1991-2002年财政非涉密文件及信息的公开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完成筛选、审编、公开工作,重点对相应年度的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政策法规、重要数据、大事记予以整理公开,为在财政厅内网建立“资料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打基础。三是逐步公开财政预算信息。按照财政部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加大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对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决算等预算管理信息逐步予以公开。四是公开工作流程。由相关处室牵头,对各单位和各岗位拥有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编制职权目录,编制工作流程图,依法公布于财政厅内、外网站和办公楼一楼大厅的服务导视屏上。有条件的处室,要依托OA无纸化办公系统和内外网站,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规定程序,逐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点处室、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防止行政不作为和权力滥用。通过加强经济财政管理职能履行和行政审批权力行使过程的公开,切实推动各处室、单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