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各处室、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财政工作高效运转。强化政务督查工作,确保重点工作和各类领导批示事项及时落实。认真做好各类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做好向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严格公文处理,机关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按照自治区保密委要求,加强保密工作,完成内外网计算机分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各处室、各单位配合)
47.加强财政宣传和财政调查研究。
联络和协调区内外媒体,继续加大财政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总结表彰2009年度全区财政系统调研工作,制定《财政厅2010年度课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课题调研要多出成果。加强学术交流,在我区东部盟市举办“民族地区财政发展论坛”。(财政科研所、厅政策研究室)
围绕自治区财政中心工作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定期撰写分析报告,研究提出相关政策预案。(综合处、财政科研所、厅政策研究室)
48.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研究制定厅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办法,扎扎实实做好理论武装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强化党组织保证作用,加强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三级联动”的帮扶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帮扶质量和效益。加强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机关党委)
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与各盟市签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在今年一季度前,党的组织和工作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全覆盖。(注册会计师协会)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启动开展权责梳理、流程规范和风险监控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从政规定,健全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纪检组、监察室负责)
49.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模式,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加强对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的指导和监管,为全厅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完成办公区庭院绿化改造工作,保障机关办公环境整洁、安全、有序。(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基建办)
落实车辆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法规和警示宣传教育,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教育中心)
50.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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