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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能源安居惠民成效显著。

  城镇居民生活用能更加安全舒适。更加关注城市薄弱地区居民用能安全,推进实施老旧小区电力、燃气、热力管网消隐改造;升级改造12个区县95个小区用电设施,居民用电可靠性进一步提升;改造完成160个老旧小区300公里供热管网,居民供热质量显著提高;开展老旧燃气管网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消除治理500个小区燃气安全隐患。

  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改善。工程建设模式向规模化、高水平转变,运行管理机制更加成熟完善。出台《关于北京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让更多农村能源项目“建的优质,用的安心,管的到位”。在生态涵养区新建阳光浴室240座,解决约7万户农村居民冬季洗浴难题;在延庆张山营镇实施多村联供为特点的万户绿色燃气工程,推进全镇居民炊事燃气管道化。扩大送气下乡覆盖范围,密云县2.5万户山区百姓用上优质廉价安全的液化石油气。新建农村新民居节能住宅2.4万户。

  (六)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资源供应更加稳定。深化与山西、内蒙古等能源产地电力、煤炭跨区域资源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中央能源企业在重要资源供应、运力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坚持“走出去”战略,市属重点企业加强与资源产区开展投资合作,进一步提高首都资源保障能力。

  迎峰度夏万无一失。采取超常规措施应对夏季电力负荷和电煤需求急剧攀升、供应偏紧的形势,首次在迎峰度夏期间建立总量20万吨的电煤应急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煤炭供应;实施分区县负荷调控、调整尖峰电价时段等措施提高电网调峰能力,顺利实现了建党90周年和夏季大负荷全市能源保障万无一失。提前落实迎峰度冬措施方案,完成30万吨煤炭、3000吨供暖燃油、10000吨液化石油气的市级应急储备,保障冬季用能。

  运行监测基础更加完善。坚持能源运行综合及专项分析会商调度制度,发挥了“见事早、判断准、反应快”的预警作用;升级硬件设施,调整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设备巡检和数据维护,运行监测调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七)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

  强化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新要求,率先建立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机制,将“十二五”末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落实到16个区县、14个重点行业领域和57家重点用能企业。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

  搭建平台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节能形势分析联席会商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核和能源管理岗位备案。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备案节能服务公司达到329家,数量居全国之首。搭建节能创新服务平台,征集节能技术或产品400多项,编制节能技术目录72项。建成覆盖全市的节能监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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