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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6、举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宁波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班(6月中旬);
  7、组织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树标杆,学标杆”安全文明标准化观摩日活动及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现场推进会(6月中、下旬);
  8、 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月18日至24日);
  9、按照《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甬建发〔2012〕92号)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消安委办〔2012〕3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督促企业认真排查现场火灾隐患,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6月);
  10、按照《宁波市2012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甬建发〔2012〕91号)的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同时做好结合防汛防台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6月)。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管理制度;
  3、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4、结合国务院及省、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及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张贴一组安全生产标语、图牌,出一期安全生产月专题黑板报,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5、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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