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实施《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有效提升我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根据浙江省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要求,并结合杭州实际,制定了《杭州市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杭州市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有效提升我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根据浙江省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要求,结合杭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一是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动物疫病理念全面确立;二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四是动物疫病防控基础得到夯实;五是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
《条例》宣贯,着力强化科学防控理念。
《条例》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法律,涉及动物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多个环节和多个管理部门,涉及利益主体众多,要加强学习和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和了解。各区、县(市)要做好向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汇报,使领导们充分认识
《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熟悉
《条例》的主要制度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要通过媒体、送法上门等方式做好从业人员及群众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
《条例》贯彻落实到位。要全面确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守土有责理念,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机构守土有责的理念,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