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1〕12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1〕2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种业健康发展,保障种子有效供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11年杭州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种子管理,确保执法年各项活动的落实。
联系人:市种子总站 邵乔儿 电话:0571-86781288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杭州市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1〕12号)及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1〕2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加大对种子企业(种子经营者)、种子市场和审定品种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实现种子产业链条的全程监管,为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活动目标
严格品种试验、审定工作,规范相关单位和个人行为,提高品种审定质量,将不再适宜种植的品种退出市场;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秩序;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强化非持证种子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和种子经营者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